投资者通过我公司提供的自助委托系统进行资金划转时,应遵守我公司银期转账控制的相关规定。
一、每日转账划出次数不超过5次;
二、个人投资者每日累计转账划出资金总额不超过伍拾万元,法人投资者每日累计转账划出资金总额不超过壹佰万元,超出资金总额的需要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
三、当可用资金低于1000元时停用银期转账系统(清户除外);
四、委托总金额要在期货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可用余额额度内,转账交易结果一律以计算机记录为准;
五、单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期货交易账户内可用资金的80%;
特此公告。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