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交易所收取申报费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3-04-28

    尊敬的交易者:

    近期期货市场上出现了交易者因交易程序异常或频繁报撤单产生高额申报费导致巨额损失甚至穿仓的事件,我公司郑重提醒交易者关注并熟知各交易所关于申报费的业务规则,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此类风险。

    申报费是指交易者在对期货和期权合约进行报单、撤单、询价(仅针对期权)等交易指令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交易所在每日日终结算时统一扣划。

    目前各期货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标准如下:

    特别说明:

       1A组品种包括白银、铝、黄金、石油沥青、铜、燃料油、热轧卷板、镍、铅、螺纹钢、天然橡胶、锡、纸浆、不锈钢和锌。

       2B组品种包括线材、铝期权、黄金期权、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和锌期权。

       3、客户在期货和期权某个合约上的申报费=Σ(客户在该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相应费率)。

       4、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包括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5、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报单笔数)- 1;有成交的报单笔数为0时,上期所、能源中心规定OTR=1,郑商所规定OTR>2;大商所规定OTR为极大值。

       6、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开户机构处的交易编码,对其全部交易编码的信息量和有成交的报单笔数合并计算后按收费公式计收申报费。并根据该客户在不同开户机构处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相关开户机构处应付的申报费。

       7、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相关客户视为一个客户计收申报费。对于同时隶属于多个实际控制关系组的客户,先计算各实际控制关系组应付的申报费,再分别计算该客户在各实际控制关系组中应付的申报费,最后按最大值原则确定该客户实际应付的申报费。

       8、做市商在做市品种上免收申报费。

       9、如与交易所最新规定不一致请以交易所公示为准。


    以下是各交易所关于收取申报费的通知链接:

    郑州商品交易所: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2/07/1655818689351606.htm

    大连商品交易所: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8508587/index.html

    上海期货交易所:

    https://www.shfe.com.cn/news/notice/911341847.html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https://www.ine.cn/news/notice/6054.html


    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700-6700

    特此通知。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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