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均采用逐日盯市的结算方式:
1)平仓盈亏(逐日盯市)=平当日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
①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② 平历史仓盈亏=平仓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2)持仓盈亏(逐日盯市)=持当日仓盈亏+持历史仓盈亏
①持当日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当日开仓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②持历史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与昨日结算价之差×手数×交易单位
3)当日盈亏=平仓盈亏(逐日盯市)+持仓盈亏(逐日盯市)
4)当日结存(逐日盯市)=上日结存(逐日盯市)+当日存取合计+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
5)客户权益=当日结存(逐日盯市)
6)可用资金=当日结存-保证金占用
7)风险度=保证金占用/客户权益*100%
答: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可以查看到近5个月的月结算单,及近6个月的日账单。(按自然月计算查询周期。不区分查询方式,如逐日或逐笔)。
答:盈亏数据的不一致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其中一种原因可能是由于客户选择《结算单》模式不同导致的。目前,查询系统向客户提供“逐日盯市”和“逐笔对冲”两种模式的《结算单》。由于这两种结算单的盈亏计算方式不同,因此,结算单中有关盈亏等数据不一致。客户应自行设置盈亏计算方式一致的《结算单》模式。
答: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能源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在此时间段内是暂停交易的,在此期间交易所不接受指令申报。
答:1)为防止及实物交割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交易保证金比率一般随着交割临近而提高;
2)遇到国家法定假期,交易所通常会提前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3)某期货合约出现连续涨停板或连续跌停板时,交易保证金比率一般相应提高;
4)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通常将逐步提高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5)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或累计跌幅达到一定程度,交易所可能会临时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
6)当某期货合约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按规定临时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
答:1〉新上市的品种和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的两倍或三倍。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如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2)在某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当合约交割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或遇到国家法定假期,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可能调整涨跌停板幅度。